近日,遂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。两被告系夫妻关系,在庭前调解过程中,夫妻之间发生争执,其中一方情绪激动,意图作出伤害自己的行为,所幸被法警及时控制。事后,法院对这名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,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。
今年以来,遂昌法院共发生4起扰乱诉讼秩序的案件。法院均依法对相应人员进行罚款或拘留,有效打击了扰乱诉讼秩序的行为,助力构建依法诚信有序的诉讼环境。
作者: 通讯员 叶茹梅
信息来源: 浙江法制报